[已結標] 水蓮山莊管理委員會 - 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申報服務及保養維修招標第二次公告
2012.11.19水蓮山莊管理委員會
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申報服務及保養維修招標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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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標機構:水蓮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稱本會)。
二、機構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湖前街110巷97弄24號。
三、標的名稱:水蓮山莊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申報服務及保養維修委託服務案。
四、投標文件:有意願廠商自行依投標須知備妥相關投標資格文件投標,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三十日止。
五、決標方式:由本會評選委員以記名投票採序位法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六、本案負責人:本會主任委員黃調丞先生。
七、申訴管道:本會監察執行委員吳士鵬先生,聯絡電話:0975-273-507。
八、領標期限:
(一) 本招標案採電子領標。
(二) 101年11月20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得經公告網站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
九、押標金:
(一) 採一定金額新台幣20萬元整,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支票,或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存單,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受款人為本會。
(二) 押標金有效期應比報價有效期多30天,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其押標金有效期一併延長。未得標廠商之押標金,於決標後即由管委會以書面通知投標廠商派專人攜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前來本會無息提領。
(三)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以發還者,並予追繳:
1. 偽造、變造投標、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2. 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3. 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4.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
5. 在標價有效期間內撤回其標價。
6. 開標後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7天內拒不簽約。
7. 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履約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8. 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者。
9. 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者或轉包者。
10.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者。
11.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異議、申訴、起訴或依規定辦理者。
12.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13. 經政府於採購公報刊登之不良廠商,不得參加投標。
14. 得標後,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十、履約保證金: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時繳付,依全年契約總價百分之十之現金或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支票且以管委會為受款人或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存單;履約期限得延長30日。履約保證金收據,投標廠商應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本會不予補發,或被冒領時,本會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 投標期限:101年12月1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遞台北市南港郵政第2133號信箱。(投標資料不可郵遞或直接送至機構地址,不得參加投標。)
十二、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十三、 書面審查日期:101年12月4日。
十四、 履約內容:協助本會執行管理維護事務。
十五、 履約期限:102年1月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1年。
十六、 得標廠商需配合本會及本會委託之物業管理公司作業。
十七、 投標廠商應提供下列資料供審查:
(一) 登記資本額需在新臺幣伍佰萬元以上。
(二)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 具消防設備師證照。
(四) 最近四個月完稅證明。
(五) 公司財務六個月內無退票證明。
(六) 招標須知內各承包廠商及作業人員之資格文件證明。
十八、 上項證明文件影本應加蓋公司大小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必要時得抽查。
十九、 提送資料必須編列頁碼與目錄,且符合審查登記表上規格處,需以螢光筆標示出來。
二十、 本公告於得標後視為契約文件。
二十一、投標商對本招標按之內容有不詳之處,必須以傳真或書面洽詢;得標後,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簽約,否則視同棄權,並沒收押標金。
分類: 採購公告